论坛辩论我强烈支持!
人身攻击我坚决反对!
我不想出手惩治什么人,可是也别太过分了.
谢谢合作!
支持的时候我总是说不出话来:em17 原帖由 kenkonken 于 2006-1-10 14:09 发表
我不喜欢中国的衙门和对民的态度,所以我要出去 (注:我在中国 (深圳)绝对是中级以上阶薪)
先暂停一下。 其实KENKONKEN 的意见, 我们原先都是赞同的, 说实话。 就是他的
最后的半句有点鄙视其他人的意思! 原帖由 SOLEDAD 于 2006-1-15 20:26 发表
先暂停一下。 其实KENKONKEN 的意见, 我们原先都是赞同的, 说实话。 就是他的
最后的半句有点鄙视其他人的意思!
那说明你的自尊也跟我一样强,很多人都不想让人认为出国是因为虚荣,撩到而出去!而是受不了这里的官僚,官官相护,官欺民。。。。才出去的。。。。我才注明我不是那种人。。。。明白了吗?再不明白我就敲你的脑袋!! 原帖由 kenkonken 于 2006-1-15 21:54 发表
那说明你的自尊也跟我一样强,很多人都不想让人认为出国是因为虚荣,撩到而出去!而是受不了这里的官僚,官官相护,官欺民。。。。才出去的。。。。我才注明我不是那种人。。。。明白了吗?再不明白我就敲你 ...
不要我让你一步就得寸进尺! 虽然你原先的意见我是赞成的, 但是你说话的态度也
太没有礼貌了, 你自己也自我检讨一下吧!
[ 本帖最后由 SOLEDAD 于 2006-1-16 03:03 编辑 ]
这是65楼
自65楼以下发现有人身攻击行为的扣分惩戒!我对版主与会员一视同仁。
有屡教不改的我出重手处理! 也用不着把中国说的那么差阿!!!!!!!!!!!! 原帖由 SOLEDAD 于 2006-1-16 02:58 发表
不要我让你一步就得寸进尺! 虽然你原先的意见我是赞成的, 但是你说话的态度也
太没有礼貌了, 你自己也自我检讨一下吧!
你让人还击,说明你的态度也太没礼貌了.你又有什么资格去教训人??? 原帖由 小丑乌鸦 于 2006-1-16 09:35 发表
也用不着把中国说的那么差阿!!!!!!!!!!!!
当你亲身体验过或亲眼看过,你就不会那么认为了.
回复 #67 kenkonken 的帖子
我没有礼貌?先不说你, 我当初发这个帖子的时候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有人不同意我的
观点尽管说, 但是不要对我个人攻击。 但是呢? 他们还是照样如此, 根本就是
没有教养和幼稚的表现。(虽然我现在知道, 原来在中国, 争论时互相辱骂也许是
被视为正常的)。 既然是一些没有教养的人, 我何必要对牛弹琴??只有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啊。
不过对于你嘛, 我想是个误会。 没有意义再吵下去了。 終于戰火停了,但是現在好冷清 糊口啊,大哥!!!!!! Sample TextSample Text
Sample Text
[size=-2
糊口啊,大哥!!!!!!!!!!!]Sample TextSample Text
回复 #72 aluche 的帖子
你想表達什麽呢?大大小小的
呵呵
一个月不见 大家闹得这么欢啊 吵得离了题。。。 看来我管错了?!让大家随便吵?!
真是难办!!! 靠~进来一看怎么到处是火药味啊~失望~
回复 #77 pajaro626 的帖子
早就結束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