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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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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课堂——先学《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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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03: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翻译,名词标示与解释来自于网络书籍,译文串联则由自己动手。

与有心者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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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21: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旁听生前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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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23: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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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0: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亮 于 2009-2-2 01:26 发表
    上周六在此自己给自己开了一个小会,算是这小小学堂的开学典礼吧!这学堂上至校长讲师下至辛辛学子盖有本人一身充任。所以,在开课之前需要自己安慰自己一番,因为自己这点国学水平充其量也就是半瓶子醋。无论是注释,译文 ...




悉心补习了第一颗
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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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0: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亮 于 2009-2-5 23:05 发表
           课外辅导——时代新说

    论语《学而第一 》篇头两则的课文学习完了,这两则的中心思想概括起

来就是两个字,【仁】和【孝】。第一则中提倡勤而好学,对不理解自己的人

也要宽厚待之,倡导君子之风。仁,我们 ...




补习了第二课,收益颇丰!
09年4月10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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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23: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补习了第三,第四课.对"巧言令色,鲜仁矣。"的观点不完全赞同,巧言令色,有时候不完全是奉承.比如医生在安慰绝望的病人,再比如我们去点拨悲观或者自卑的人,总之有很多时候我们不便直言相对的,但这种"巧言令色"不是不仁,而是"大仁"

09年4月10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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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2 00: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亮 于 2009-5-12 00:27 编辑

各位同学,大家好!
云亮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生计,万般无奈的旷课多时。当云亮返回时可喜的见到这个课堂又来了不少新同学,更有冬日将近同学代课主讲了第十课。这个课堂在开课之初就以言明是个自学课堂,人人可为师亦可为徒。云亮衷心的希望大家的积极参与。谢谢同学们!
好,下面我们开始学习学而篇的第十则。
第十课
【课文】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注释】
其:他的,指儿子,不是指父亲。
行:音xìng,指行为举止等。
三年:对于古人所说的数字不必过于机械地理解,只是说要经过一个较 长的时间而已,不一定仅指三年的时间。
道:有时候是一般意义上的名词,无论好坏、善恶都可以叫做道。但更多时候是积极意义的名词,表示善的、好的东西。这里表示“合理内容”的意思。
【译文】
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因为他无权独立行动),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
【评析】
这一章仍然谈的是有关“孝”的问题,把“孝”字具体化了。鲁迅先生在他的《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曾经这样说过:“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 在本章中孔子说一个人当父亲死后,三年内都不能改变他父亲所制定的那一套规矩,这就是尽孝了。其实,这样的孝,片面强调了儿子对父亲的依从。宋儒所作的注说,如不能无改于父之道,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这样,无改于父之道则成了最大的善,否则便是不善。在今天看来,以这样的判定原则来判定一个人的善与恶显然是不合理的,正如鲁迅所说的,,是歪曲的。历史在发展,社会在前进,人们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都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代超过前代,这是历史的必然。
论语不是圣经,我们也不是哪个宗教的信徒,我们所以学习国学 不是只学论语。我们的国学浩翁如海。像这一节中的论点显然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希望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有选择的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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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3: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当今来看,重在有"孝心",难得有"孝行",特别是像我们漂泊在海外的游子,很难能在父母膝前尽孝,只有偶尔的电话,表达着心中的那一分牵挂……,不知是为“孝”还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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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9: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亮 于 2009-5-14 10:07 编辑

猪人同学提的这个问题非常好,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

德规范。一般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包括尊敬、关爱、养老送终等等。我们这些

外海游子远离父母虽不能近身侍奉每日送汤温席,但是,尊敬和关爱也是孝道

一种体现方式。敬老的行为也是一种孝道。如果全社会的每个人都能做到尊敬老

年人,关爱老年人,那麽,所有的老年人何须自己的子女膝前尽孝呢?这不也正是西方文化崇尚的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理念吗?
   
    西方社会历来注重制度的保证,而我们的先人在整体社会经济模式还很落后的情况下,依靠道德的

力量规范社会行为。才使得整个中华民族百折不挠的走到今天。所以,我认为,孝道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随着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需要我们不断地丰富和赋予新的内

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重建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新孝道文化,对

融合现代人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贤孝文化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的。这也正是我们重温国学、研读《论语》的真

正目的之所在。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不是不孝。而是在尽最大的孝道。我们今天在这里

重温国学、研读《论语》、弘扬孝道。就是在为人类社会尽最大的

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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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04: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真好,一定要继续坚持下去啊,各位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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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7 10: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亮 于 2009-7-27 10:33 编辑

                                               第十一课
课文
1?12 有子曰:“礼(1)之用,和(2)为贵。先王之道(3),斯(4)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5)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2)和:调和、和谐、协调。
(3)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4)斯:这、此等意。这里指礼,也指和。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评析】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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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12: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功在当代之举,殷某钦佩万分,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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