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融入”的基本条件是:1、在西班牙连续居留满两年,其中一年必须在工作;2、能够出示为期不少于一年的工作合同;3、状告老板;4、在西班牙和所在国没有前科。
“社会融入”的基本条件是:1、在西班牙连续居留满三年;2、与西班牙人或者拥有西班牙居留的外国人有亲属关系,或者拥有一份西班牙社会机构开具的“融入”证明书;3、拥有一份Oferta
de Trabajo;4、在西班牙和所在国没有前科。在西班牙已超过三年的有工作的非法移民可拿到合法居留权,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在西班牙和原属国均没有犯罪前科记录
2、没有可被西班牙和申根条约签署国家拒绝入境的理由
3、有份不少于一年的劳工合同
4、有在西班牙合法居留的直系亲属或居留地所属的市正攵府开出的社会融入证明。
直系亲属指的是配偶,父母或子女(兄弟姐妹不可以),居留申请必须由本人亲自去有关部门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护照
2、老板及劳工签字的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工作合同,合同自居留权准许后开始生效。不过居留地所属的市正攵府可以推荐有足够经济来源的移民需要工作合同
3、可证实来西班牙已超过三年的证明。
最有权威性的证明是西班牙某正攵府机关开出的指名道姓的文件。
4、原籍国和西班牙的无犯罪公证证明。若原籍国证明是使用西班牙文的,必须经过西班牙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能够证实与有合法居留的移民或西班牙公民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居住地所属的市正攵府可以为有足够经济来源的申请人推荐需要亲属的社会融入证明。
若要在居住地市正攵府办理社会融入证明,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居住在所属市正攵府管辖的区域内。
2)具体的足够的经济来源。
3)对西班牙语或居住地的官方语言有足够的认识水平。
4)社会融入有相当的程度。比如有加入某社会组织,参与官方或私营组织的教育或职业培训等等。
5)在所属市正攵府区域内买房或租房合同和户籍证明。
审理机关人员可以在审理期间要求与申请人当面交谈,了解澄清其有关申请文件上的疑点及核实其西语程度等等。申请人获得居留权后必须在一个月时间内去社会保险局上保。